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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心城区居民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黔价综法〔2011〕135号)规定,现将召开中心城区居民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简易程序)的时间、地点、听证项目、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0:40—12:00

二、会议地点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635会议室(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1号楼6层)

三、定价听证项目

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

四、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为改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拟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将按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计征调整为按户计征,制定征收标准。

五、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代表(15名)

1.消费者代表(7名):夏仁菊、江达鑫、万德霞、杜先洪、杨武强、叶召兵、何安强;

2.经营者代表(1名):肖运楠;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李英、谢琴;

4.部门推荐代表(4名):吴锐(市财政局)、徐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弘(市税务局)、胡娥(市住建局)

5.专家代表(1名):胡良春

(二)旁听人(3名)

史亚楠、韩梅梅、周迎曦。

(三)听证人(2名)

    何俊(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沈必超(市发展改革委物价科科长)。

特此公告                  

                                 

2024年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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