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2023-2024年度 采暖季居民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5802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10:54:24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2023-2024年度 采暖季居民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2023-2024年度采暖季居民燃气
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遵市发改价费〔2023〕44号
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遵义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2023-2024年度采暖季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中心城区采暖季居民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遵义市中心城区(红花岗、汇川、播州、新蒲新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的居民燃气销售价分别从一、二、三阶梯的2.63元/m³、3.09元/m³、3.90元/m³上调至2.79/m³、3.25/m³、4.06/m³。
二、执行时间。本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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