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绥阳县双门峡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185806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8-26 17:46:26 | |
| 文 号: | 遵市发改价费〔2025〕33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绥阳县双门峡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绥阳县双门峡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遵市发改价费〔2025〕33号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绥阳县双门峡景区重新定价的报告》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旅游条例》和《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规定,在广泛调研、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核定了绥阳县双门峡景区门票价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双门峡景区门票价格为60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景区对个人门票价格、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优惠或减免政策,按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票价形成机制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867号)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对门票减免优惠政策有新规定的,遵照新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你局要督促景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内容,团体收费价格,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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